客戶通過購買的能源設備的製造商,供應商或安裝商安排貸款融資,或者如果無法獲得,則直接通過第三方銀行或其他貸方安排貸款融資。迄今為止,區域和地方銀行一直是這些產品的主要驅動力,但是大型銀行對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表現出越來越大的興趣。此外,專門從事能源項目的項目融資人越來越多地提供商業貸款或其他債務產品來為這些項目提供資金。客戶從第一天開始就擁有設備,並隨時間償還貸款。
具體期限,利率,預付款和其他貸款參數取決於客戶的信用歷史記錄,貸方對付款違約或違約風險的感知,在某些情況下還取決於擬議項目的細節。貸款通常需要支付全部貸款價值的20-25%的首付款,並且可以通過能源設備(無追索權債務)和/或客戶的抵押或其他資產(追索債務)作為抵押。
許多州和地方政府已經建立了貸款計劃,專門針對其境內的能源效率和清潔能源項目。這些計劃通常可以提供比傳統私營部門借錢貸款人更低的利率和/或更靈活的條款,並且它們可以在難以獲得貸款的社區中運作。其中包括僅為政府機構項目提供資金的“內部”貸款計劃,以及為包括私營部門組織在內的廣大社區服務的“外部”計劃。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台中當舖循環貸款計劃,該計劃已資助237筆貸款,總額超過3.95億美元。總共有30多個州建立了針對節能或可再生能源的貸款計劃。